我国住房信贷政策今起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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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9:54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自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执行20%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章永哲报道 从6月1日起,我国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将有区别地提高。
据中国人民银行介绍,此次住房信贷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为,一是从2006年6月1日起,商业银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下同)发放的住房贷款(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是对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而且是自住房的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执行20%的规定。 人民银行特别指出,此次住房信贷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目的在于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和过快的房价上涨,同时配合住房供应结构调整,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提高首付比例有利于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 去年以来,我国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是,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