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新规】——开发商七种行为将被严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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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4:2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蔡雪婧)昨日,市建委下发《关于开展房屋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顿的通知》。 其中透露,6月至9月将重点对商品房预售和现售项目未按期自查或整改、群众信访投诉、有关媒体曝光的开发企业或销售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不按期开盘、虚报销售进度等七种行为。
违规行为“七宗罪” 1.不按期开盘,无理拒绝消费者的购房要求,未按规定公布开盘进度和价格; 2.虚报销售进度,向消费者公布与交易网公示楼盘状态不符的销售情况; 3.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诚意金、发放购房卡、排队放号、内部认购等形式收取购房者定金(订金)或预付款; 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后,未按规定进行网上认购、网上签约;进行内部认购、私下签订协议,诱骗消费者争购; 5.连续订立撤销认购书或签订虚假合同; 6.倒卖房号,购买多套房屋后退房或退订; 7.《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的通知》规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