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今日就其遣返举行听证会,相关遣返证件已办妥
加拿大联邦法庭于当地时间5月31日开庭审理中国“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赖昌星遣返案。
开庭当日,控辩双方律师均参加。至于赖昌星的遣返日期,司法部的律师曾于此前口
头建议法庭予以延期,待法庭作出裁决后再定。
赖昌星一家1999年8月以旅游身份逃到加拿大温哥华,此后,一直想尽办法试图赖在加拿大。其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提出难民申请。
赖昌星试图利用加国司法体制赖下去,如今将面临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遣返程序。
利用加国司法体制
2000年3月,赖氏一家签证到期,加移民局向其发出有条件离境令,4个月后赖昌星开始向加政府提出难民申请。当年11月,加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
2001年7月,赖昌星向加难民委员会裁判庭提出诉讼,要求承认他的难民身份。赖昌星花重金聘请的律师马塔斯也施展出种种手段,力图为他争取难民身份,甚至把中方关于赖昌星涉嫌大量走私、行贿犯罪的主张曲解为政治迫害,并妖魔化中国的司法制度,声称赖昌星一旦被遣送回国,会受到不公正的司法待遇。
难民申请被驳回
不过,赖昌星未能如愿。2002年6月21日,加难民委员会裁判庭裁定赖昌星“不可信”,并有足够理由相信赖昌星犯有“严重的非政治性犯罪”,驳回了赖昌星的难民申请。
2002年8月26日,赖昌星又向加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议,要求撤销难民裁判庭的裁决。2004年2月3日,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司法复议的要求,但允许其继续上诉。此后不久,赖昌星上诉至加联邦法院。
2005年4月14日,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赖昌星提出的所有要求,否定了他提出上诉的全部理由。此后,赖昌星又将一纸诉状递到了加最高法院。
被判定为只是普通罪犯
2005年9月1日,加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对媒体表示:“赖昌星和他妻子曾明娜不值得信赖,他们所提供的证词也不足采信。赖昌星是一个普通的罪犯,所以不能受到难民保护。”加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意味着,赖昌星的“难民资格”官司司法程序已经结束。因为中国和加拿大之间尚无双边引渡条约,接下来由加移民部启动行政程序,对赖昌星进行遣返前的风险评估。
评估是最后一根救命草
目前,加拿大移民局已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相关遣返旅行证件也已准备妥当。由于评估结果对赖昌星不利,赖昌星的律师再次向加联邦法庭提起上诉,要求推翻移民部对遣返赖昌星所作的风险评估。当地法律专家对新华社记者表示,这已是赖昌星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联邦法庭于5月31日就此举行公开听证会。如果法庭驳回赖的上诉,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将正式启动对赖的遣返程序。
在加状况
初到时买豪宅去豪赌
初逃至加拿大的赖昌星出手阔绰。有加拿大华文媒体在报道中对赖昌星初到加拿大的生活做了描述:尽管亡命天涯,赖昌星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
外界判断,赖昌星刚到加拿大时可能误判了形势,以为可以太平无事,依旧过起了当年“红楼”里的奢华生活。有熟悉情况者称,赖昌星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2002年6月他们才获准有条件释放。
夫妇不得同时外出
自2002年6月以来,赖昌星夫妇一直处于软禁状态。
移民当局最初规定,除非出现涉及身体健康状况之类的紧急情况,赖昌星只能在每天下午1时至4时外出,曾明娜只许在每天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外出。
此外,除了每星期三一同向移民当局例行报到以外,赖氏夫妇不得同时外出。未经批准,他们不得从现有温哥华郊区居所内搬走。他们也不得出现在任何赌场内,不得与黑社会成员接触。
被控利用聚会潜逃
2005年8月的一个周末,赖昌星在一家饭店参加聚会并超过外出时间而被逮捕。加拿大移民局官员表示,怀疑赖昌星有潜逃的可能。
赖昌星辩解说,他是在参加朋友女儿的生日庆祝会。赖昌星所说的这个朋友姓朱,英文名威廉。而移民及难民局律师特伦透露,威廉与温哥华的华人黑帮“大圈帮”有牵连。
赖昌星说,他们两家离得不远,自己外出时经常见到威廉和他两岁的女儿。因为喜欢那小女孩,他还经常抱着她,给她买糖果吃。赖昌星称,他8月13日晚7点接到威廉的邀请电话,去参加其女儿的生日宴。考虑到若不参加,恐怕过意不去,于是决定赴宴,送上50加元的生日贺礼就回家,不想被一再挽留到切生日蛋糕。
移民局认为供词疑点很多
加拿大移民局认为赖昌星的供词有很多疑点。首先,赖称自己外出是想去参加生日宴会,但他应该知道自己现在处于软禁之中,无权选择自己想做什么。更何况与赖一同参加晚宴的人中,有不少都有犯罪记录,且是“大圈帮”中知名人物。
移民局律师特伦说,威廉登记了两处不同的住址,一处在温哥华东7街3000号路段,另一处在温哥华基奇纳街2000号路段。这两个地址都与赖昌星目前的住所相距甚远。
哭穷:“钱也不怎么够花”
赖昌星在媒体面前哭穷。2004年,一名所谓知情者告诉媒体,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目前只能呆在温哥华的简陋公寓里,不能跨出温哥华市区,平时也没有什么朋友来往,“钱也不怎么够花”。
有人指出,赖曾在不同场合称自己的财政状况不太好,钱财正在耗尽。但有消息表明香港有一家公司曾为赖提供过资助,美国和其他地方也曾经有人汇款给他。
为不受赖昌星影响离婚
赖昌星早已开始为“最后的结局”做准备。其妻子曾明娜2004年5月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并要求分得家产、获得子女抚养费等。2005年6月法院批准曾明娜离婚申请,她获得目前居住公寓房的产权,现估价约49万加元。赖昌星3名子女已成年,现年分别为20岁、22岁及24岁。
曾赖离婚后,赖昌星一家的难民申请情况可能出现变化,因为曾明娜及3名成年子女,可以人道理由自行申请难民资格,而不受赖昌星最后的去留影响。
厦门远华案查处大事记
●1999年4月15日,中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接到举报信。
●4月20日,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授命中纪委和海关总署负责查处。
●6月11日,查处远华案方案组成立。
●6月19日,由于内线通风报信,抓捕赖昌星行动失败。赖昌星第一次出逃。
●8月11日,根据截获的电话资料再次抓捕赖昌星,但因原福州公安局长庄如顺泄露消息行动再度失败。
●8月12日,专案组突审原福州公安局长庄如顺。
●8月14日,专案组突审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
●8月15日,庄、杨被押解进京。
●8月23日,专案组在远华国际大厦售楼处抓获赖昌星老婆曾明娜的秘书陶咪等重要知情人。
●9月17日,专案组在厦门召开海关全体人员大会,动员有问题的人投案自首。
●2000年9月13日,福建漳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原厦门市委副书记刘丰等第一批被告。
赖昌星遣返案回放
●1999年8月,赖昌星夫妇及其3个子女从香港逃到加拿大;
●2000年3月赖昌星旅游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同年6月,赖昌星提出“难民申请”;
●2000年11月23日,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
●2002年6月21日,加拿大温哥华难民法庭驳回赖昌星及其家人的难民资格申请;
●2002年6月25日,加拿大皇家骑警在温哥华第一次审讯听证会上,控告赖昌星自逃至加拿大以后,企图以中国假护照骗取加拿大难民身份。警方还指控赖昌星卷入了洗钱的犯罪活动;
●2002年6月28日,加拿大移民局就是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决定:有条件释放赖昌星夫妇,两人要缴交80000加元保释金;
●2002年8月26日,赖昌星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正式上诉申请;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法院再次驳回赖昌星一家提出的难民申请;
●2005年6月10日,赖昌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寻求政治庇护;
●2005年9月1日,加拿大驳回赖昌星的上诉,这意味着赖昌星未来的去向将由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决定。赖昌星在加拿大申请难民的美梦彻底破碎;
●2006年2月,赖昌星因涉及一诈骗案而再次成为新闻人物。有人质疑这可能是赖昌星试图拖延被遣返的其中一招;
●2006年4月中旬,赖昌星试图更换遣返风险评估机构的努力受挫;
●2006年5月16日,赖昌星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捕,并在5月18日出庭接受被捕后48小时内的拘留聆讯。赖昌星将继续在家中接受有条件的软禁;
●5月18日加拿大移民部已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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