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章正义 发自深圳
深圳昨日宣布大幅调高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外最低月工资均比去年提高120元。
三套标准选定最低者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深圳市劳动局”)昨天正式发布了上述调整方案。根据该方案,特区内今年最低工资为4.66元/小时,810元/月,比2005年度增长17.4%;而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则为4.02元/小时,700元/月,比2005年度增长20.7%。方案执行时间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这一方案与此前广东省政府建议的特区内每月850元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深圳市劳动局副局长黄造基透露,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经过了2个多月的座谈、听证等程序征求意见后,该局又会同深圳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和市总商会,最终向深圳市政府上报了三个方案,为特区内、特区外制定了3套标准,分别为特区内每月810元、820元和850元,特区外每月700元、710元和750元。深圳市政府最终选择了特区内、外分别为每月810元、700元的方案。
意在缓解招工难状况
这是深圳连续第二年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这缘于周边地区和其他城市的上调压力。黄造基说:“深圳作为经济发达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理应在广东省和国内主要城市中居于前列。”
据了解,广东省今年拟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在省政府给下辖各地的意见征求函中,将全省各地划为四类:一类为800元/月(广州),比去年(下同)增长16.96%;二类为700元/月(佛山、东莞、珠海、惠州),前三个城市增长21.95%,惠州增长41.70%;三类600元/月;四类为500元/月;并建议深圳市调整为850元/月。
此外,长三角地区的上海、江苏、浙江今年也将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
黄造基说:“近年来,深圳的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的供应形势一年比一年紧张,这也是发达城市共同面临的难题。”深圳市劳动局工资福利处副处长张国玖对《第一财经日报》称,此次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为了实现与全国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深圳招工难的现状。
特区内外差距暂难缩小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过程中,如何缩小特区内外的差距,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深圳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特区内每月690元,特区外每月580元。事实上,特区内外的工资水平差距远不止此。
据黄造基透露,深圳市劳动局于3~4月份对全市2000家企业、20000名员工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后发现,深圳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为每月1574元,其中,特区内为每月2175元,特区外为每月1034元,两者竟相差1倍多。而员工平均支出为每月1104元,特区内为每月1568元,特区外为每月703元。
即便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开始执行,特区内外的收入差距仍能改变。除去上述员工实际所得的巨大落差,特区内外的最低工资标准之间,仍保持110元的差距。
“现在特区内外之间的产业状况和工资水平相差太大,要突然缩小差距,条件还不成熟。”张国玖表示。
张国玖还说,此次调整所增加的劳动力成本,均在深圳企业的可承受范围内,不会导致大量企业因无法承担劳动力成本的上涨而“逃离”深圳。他引用深圳市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说,去年深圳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全市平均工资仅增长了1.7%,并未影响产业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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