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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明两天缴了税怎么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4:21 新闻晚报

  提前缴税应先明确责任

  □记者 杨冬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一出,前不久刚刚在闵行区罗锦路附近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自住房的杨先生,即刻收到了卖家
的来电。今天早上,负责代办房产交易的中介更是提出,为搭上原先房产政策的“末班车”,希望杨先生能在今明两天就把契税等税费提前缴纳。

  杨先生颇感疑惑:房产尚未完成过户便缴纳税费是否合理?房产最终完成交易的“节点”应该是什么?若买家赶在6月1日之前把契税、合同印花税等税费用提前缴掉,是否真的可以替卖家“省”下这笔因房产政策变动而额外支出的营业税?

  代办房产交易的中介告知杨先生,根据卖家的意思,希望杨先生能够赶在6月1日之前携有关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把契税、合同印花税给先行缴纳,等过了6月1日再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因为这样一来的话,“有80%的可能把额外的营业税给免掉”。

  按照正常的交易程序,房产过户与缴纳税费应该在过户当日由买、卖双方及中介共同在房产交易中心一并完成。将缴税与过户这两项步骤一“切割”,杨先生颇感担心,因为自己的

公积金、商业贷款尚未正式放款,目前贷款办理还处在银行评估阶段,是否具备进入交易中心过户的条件尚不得而知。业内人士指出,6月1日以后,营业税将全额征收。

  此外,一旦杨先生把契税等税费的缴纳结束在6月1日之前,卖家方面是否就一定会免受新政策的波及,如果额外的营业税一旦产生,双方究竟以何种方式承担此项费用的缴纳,为此杨先生心里更加没底儿。有关人士指出,就正常的交易来看,其多出来的营业税自然得由出售房产的卖家来自行承担,但也不乏有因额外税费的缴纳,买、卖双方相互谈不拢而使整个交易告吹的例子。

  业内人士给杨先生“支招儿”,一是因为出现了额外的税费缴纳,杨先生可与其卖家方面就房屋总价再进行协商,其中不排除可以调低房屋售价的可能;二是如果要按中介的说法提前缴纳契税的话,可在缴税之前,就有可能出现营业税的缴纳究竟由哪一方来承担、交易若因此而中止究竟如何分摊责任等款项,通过双方互立字据的方式事先签署下来,如此可将买家自身的交易风险降至最低。

  记者今天上午以普通购房者身份致电闵行区房产交易中心,该中心负责

二手房交易的相关人员称,只要买、卖双方的交易资料已经进到交易中心来,买方就可缴纳契税,卖方缴纳营业税。就杨先生的案例,该人士指出,缴纳契税的确是发生在房产过户之前,可以不在同一天完成。但最关键的是否今明两天买家缴纳了契税,就可以替杨先生的卖家“逃”掉这多出来的营业税,该人士表示,“目前尚不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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