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一年内置换能否免营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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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4:16 新闻晚报 | |||||||||
尚无政策支持升级免税 □晚报记者 沙情奕 时晔 “购房5年内转让全额征营业税”?今年9月份就要结婚的程先生得知这一消息,顿时傻了眼。程先生两年前,好不容易凑钱买了套一居室暂时解决了在上海的“安身之处”。最
可这从今年6月1日起就要施行的新政策,无疑把原计划全盘打乱了。按原计划,程先生等于是要在3—4年完成一房换两房,然后再两房换三房的,以一房45万元售出,换100万元两房,再将100万元两房售出,换大约买价150万元的三房为例,程先生就得缴两次全额营业税:45万元×5%+100万元×5%=7.25万元。7万元的营业税,这可不是笔小数目,程先生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是不是应该转变策略,把原来的“两级跳”变成“一级跳”,再等三年,等到小房子满了5年,直接一房换三房呢? 程先生提出这样的疑问,“我自住房升级,又不算投资,能否免收全额营业税啊?”程先生查阅了相关资料:“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个人所得税征、免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其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全部或部分予以退税。” 那么,“个人自住房一年内升级,是否可以以此类推,免收全额营业税呢?”今天早上,记者致电“12366”财税服务热线,工号“88326”表示“目前上海财税网尚未收到国办转发的新政策,不能解释相关的细则。” 随后,记者再次拨通闵行区房产交易中心负责二手房交易中心的电话,该中心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就目前而言,还没有相关政策可以支持自住房一年内升级免税的说法。而程先生所说的1994年开始实行退税政策,所指的“税”是个人所得税,并非营业税;适用的出售房也不是所有商品房,而是售后公房和动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