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院对商业贿赂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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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4:13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药贩子行贿“开单费”将受到惩处。今天上午十点半,记者从市卫生局召开的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会议上获悉,从现在起到年底,医院将对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行贿线索进行追查,行贿企业一旦进入黑名单,两年内将无法进医院。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第二季度开始到年底,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医疗机构对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我检查,并将严肃查处
根据卫生局要求,各家医疗卫生单位都会首先开展自我检查,一旦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及经销人员行贿的线索,会及时报告给市、区县卫生局的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据此,卫生行政部门将建立一个行贿企业“不良记录”的名单,凡列入行贿“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会上,市六医院、中山医院、瑞金医院、曙光医院、同济医院等五家市级医院作了联合发言,表示市级医院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与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共同努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 此外,市卫生局还公布了商业贿赂的投诉电话62893278,而各区县卫生局也将纷纷设立投诉电话。 作者:□记者 陈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