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次为民营经济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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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4:06 南方日报 | |||||||||
谢思佳 符信 岳小宗 昨日,全省民营经济工作暨表彰会议在广州召开,表彰我省第二届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以及2004-2005年度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总结2003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以来发展民营经济的情况和经验,部署加快发展我省民营经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欧广源主持会议,副省
在短短三年内,省委、省政府就为发展民营经济专门召开三次会议,充分体现了民营经济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在会上印发。 游宁丰、汤炳权、王兆林、李统书等省领导出席了会议。省有关部门领导,各地级以上市分管民营经济工作副书记、副市长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第二届优秀民营企业代表和优秀民营企业家、2004-2005年度全省百强民营企业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民营经济须实现五大转变 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已经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至2006年3月末,全省个体私营企业数达279万家,总量居全国首位;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上升到39.6%。广东“民营军团”还力争到2010年,实现增加值16750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提高至50%。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切实在落实政策、强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上下功夫,使我省民营经济在规模和质量方面都再上一个大台阶。为此,要力促民营经济发展实现“五大转变”:必须从主要依靠人缘地缘优势向主要依靠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必须从主要集中在传统制造业和商贸业,向全面进入高技术高附加值先进制造业、基础产业和新兴服务业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必须从主要依靠省内资源和国内市场,向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外向型发展水平;必须从现有的中小规模经营向规模化、集群化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必须从比较粗放的经营模式向注重信用、质量、生态和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会议要求,我省发展民营经济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壮大民营经济总量。在继续重点支持四类民营企业基础上,加快其发展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服务和配套的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民营精深加工企业;大力发展对外经贸科技合作的民营企业等;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二是重点发展三类产业集群:依托专业园区的产业集群;依托优势产业的产业集群;依托“板块经济”的产业集群。三是努力提高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大中型企业办研发中心要与社会多元化办创新中心相结合,选择在重要领域、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和关键技术上首先取得突破。四是努力提高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重点建设五大服务平台 《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会议上亮相,意味着我省首次为以民企为主的中小企业立法。该条例已报送省政府法制办,争取今年出台。届时,我省民营企业在争取权益时将有法可依。 据介绍,2003年起省委、省政府为发展民营经济陆续出台了一批政策,这批政策经过3年实际运作已趋成熟,是时候将其上升到法律高度。另外,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的非公经济36条,广东确有必要制订地方性法规,以改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按“中小企业”立法,而不按“民企”立法,是为了在法条表述上更规范,也更与国际接轨。 会上,黄华华强调,我省要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立法工作,争取早日出台并实施《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公平环境;加大政府服务力度,认真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要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重点支持综合服务、技术创新、融资渠道、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五大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规范运作的信用体系,建立完善为中小企业担保激励机制;集中精力办好中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