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娜
北京报道
备受关注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正在提速——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召开会议,会议要求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完善
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会议指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的要求,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适当向基层倾斜。
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已明确规定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并完善地区津贴制度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实际上,我国劳动力成本已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同时地区间收入差距也在扩大。5月25日,央行发布的“2005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 2005年中国职工平均工资上涨14%,以东部地区的平均涨幅最高。在中国的东部,平均年工资达2.24万元,这一数字相当于中部地区工资的1.5倍。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公务员工资内外收入倒挂现象严重。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王学力撰文指出,公务员工资制度内和制度外部分比例严重失调,国家规定的工资收入仅为全部收入的1/3,地方政策性补贴和各单位工资外收入所占比例已高达67%。另外,地区间津贴和补贴的差距最高可达13倍之多。
而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于199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12年有余,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看来,推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前提是要搞清楚有多少人属于真正的公务员,有多少人在吃财政饭。各地只有清楚地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才能制定“以工资收入为主,职务消费为辅”公务员薪酬制度。
目前,全国各地的公务员登记工作正在按照人事部工作部署展开,预计将在年内全部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