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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无完税证明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22:1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方面,山东也拿出杀手锏,从今以后,不交完税证明,将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和产权过户手续。

  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严格实行“先缴税、后办证”政策,将完税证明作为办理权属登记和房产过户、发放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要件,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另外,山东省要求各市抓紧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及时搜集公布重要信息,内容包括商品房预售和销
售、二手房转让、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备案以及开发项目立项等。要求信息系统,精确到每一个楼盘、每一幢楼房、每一套房屋,并逐步向所辖县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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