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平方米下住房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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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18:37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就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提出六大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要纳入各级城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另外, 针对目前个别城市出现的房地产供应结构扭曲的现象,意见更直接规定,自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包括含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须报建设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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