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未建廉租房制度城市须于年底前建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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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18:23 新浪财经 | ||
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须于年底前建立 新浪财经讯 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就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提出六大意见。 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方面,意见提出要从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以及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等三方面入手。 意见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2006年年底前,各地都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 意见提出,各地要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监管力度,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意见指出要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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