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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研究员:中国应力争国际能源定价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16:29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李明三 北京报道

  “我们不能再被动地适应国际市场,现在是反过来考虑影响国际市场的时候了。”

  5月26日,在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上,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白明主张,在大宗能源商品的定价方面,中国应有意识地主动干预和威慑国际市场。

  “国际能源商品市场基本形成了寡头并存的竞争格局,中国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角色,但我们参与定价的能力被人为压低。”这是他得出的结论。

  “中国正处于这样一个石油消费快速增长、供求矛盾最为尖锐的地区,国家石油安全面临着严峻挑战。”中石油发展研究部处长朱建军说,中国石油安全面临油价、油源、通道和政治等四大风险。

  据专家预计,到2020年,国内石油消费量4.5-5亿吨,国内原油产量保持在2亿吨左右,对外依存度将达到60%。

  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是,中国正在建立的石油战略储备,面临着成本抬高的压力。随着低油价时期的结束,短时期内很难再遇到低价建仓机会。

  “我们不应仅仅局限于追求储备的直接回报,而应从争取国际定价权的角度上,考虑加大在原油战略储备上的资金投入。”白明认为,从宏观上看,只要能够对控制原油进口价格有利,战略储备的建仓成本高一些甚至在一定范围内出现储备亏损也是值得的。

  他主张,现阶段应适当将一部分外汇储备转化为

石油储备,不仅能够增加中国在国际市场上行使国际定价权的回旋余地,还有利于缓解人民币的升值压力。

  鉴于中国在国际

能源市场上资金的参与程度远远小于实物层面上的参与程度,白明建议,国家可以考虑在国际市场上投入一部分不以投机为目的的资金,进行风险对冲,甚至在必要情况下付出一定的资金“护航”成本。

  这些资金可以用来购买国外石油期货和期权,形成随时可以投入开采的后备生产能力。“这样一方面增加国内供应的安全预期,扭转国内企业对于

石油价格波动的非理性逆向反应;另一方面强化对国际市场的威慑能力,加大国外投机资本炒作的成本。”

  中国能源企业继续实行“走出去”战略,是中国争夺国际定价权的又一有力手段。“海外项目决不仅仅是为了多挣几个钱。”白明认为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项目,中国可以将自身对国际市场的定价影响力,向贸易同行或者贸易伙伴延伸,促动契约化的能源定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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