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原金威集团董事长因非法拘禁被判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09:52 法制日报

  董事长曾向胡长清行贿

   本报南昌5月28日电 黄辉 记者李青 原江西金威集团董事长晏广保、副董事长余平、方国栋等15名被告人偷税、非法拘禁、贩卖毒品案日前经江西宜春市中院公

  开开庭审理,并于5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晏广保、余平、方国栋等人因犯非法拘禁
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此前,晏广保因向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晏广保、余平、方国栋等人指使或纵容公司下属为公司追索高利贷、赌债等债务或其他事由,以关押、看守等方式非法拘禁、殴打5名欠债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同时,晏广保等人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均系执行江西金威集团有限公司交办任务的职务行为,因此造成原告人被损害产生的民事责任,依法应当由江西金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此案中,被告人杨国良、侯建萍等人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拘禁罪或偷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刑罚。

  据了解,由晏广保创办的江西省金威集团有限公司曾是江西知名民营企业,晏广保本人也曾先后当选为江西省、南昌市

人大代表、江西省政协委员、江西省工商联副会长。2000年12月18日,身为金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的晏广保因向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行贿人民币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