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统一测算标准,根据区县生活水平等实现“水涨船高”
本报讯(记者 相丽丽)北京农村低保标准今后至少每年调整一次,将随人民生活水平、物价指数、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及财政能力而水涨船高,适时调整。北京市民政局26日宣布,全国首个规范、长效的农村低保调标机制已开始实施。
目前,各区县的低保标准由各区县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调整。
“但现在各区县的标准差别很大,并且,测定标准也不尽科学。”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副处长吕海燕说。比如,在有农村人口的13个区县里,朝阳区每人每年3600元。而较低的延庆则为每人每年1000元。
据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北京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机制”详细规定了测算方法,每年由市统计局会同民政局按照农村低保家庭1%的比例样本,对他们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支出进行跟踪调查,测算出全市农村低保的平均标准,于次年4月向各区县公布,各区县再根据本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以及财政收入等数字,代入测算公式最终确定标准,并对上一年标准进行调整。
“我们对调整后可能出现的结果进行了大致测算”,吕海燕说,今年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580元,乘以平衡系数后,朝阳区未加调整前的数字是每人每年近2300元,而延庆是每人每年1300多元。调整后,各区县的农村低保标准不会减少。北京市民政局明确表示,新机制实施后,区县仍有很大调标自主权,对于高于全市平均标准的区县,绝不会要求其降低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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