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配合成品油价格调整做好财政补贴工作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17:34 财政部网站 | |||||||||
2006年5月26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为配合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减轻成品油提价的影响,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将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的补贴资金下达各省(区、市),并对各级财政部门落实油价补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补贴落实工作。各省(区、市)财政厅(局)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将补贴资金拨付各市(县)。各市(县)要尽快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对上次安排的补贴尚未向补贴对象兑付的地方,必须尽快兑付。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财政厅(局)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实地督查、建立定期快报和进展情况通报制度等办法,指导、帮助、督促下级财政部门尽快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调价后的社会反映,统筹兼顾,建立必要的应急机制。 通知明确,上次成品油价格调整时,中央财政考虑柴油全年涨价和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涨价因素,已将对种粮农民的综合直补资金全额下达各地。各地要抓紧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