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商业银行加强房贷风险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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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 22:0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 张建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要求各商业银行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加强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有效管控房地产放贷增长。 刘明康在银监会近日召集的主要商业银行负责人当前经济形势通报会上说,“各商业银行要大力发展实质性首套住房消费贷款,严格审批非自用型购房贷款,对多套房屋以及对
刘明康说,“商业银行要调整风险权重,强化资本约束,利用资本杠杆有效调控房地产信贷。对于个人抵押房地产信贷的风险权重维持50%不变,对于其他较高风险的房地产贷款的风险权重可由目前的100%提高到150%至200%,通过资本的管理限制银行房地产开发信贷业务发展。” 刘明康认为,今年前4个月,我国宏观经济金融总体呈现平稳较快发展的特点,经济运行协调性增强。但也出现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宏观经济金融运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认清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防范和化解风险,切实保障银行业安全健康运营。 刘明康提出了当前各银行业机构应突出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严控贷款总量,确保贷款投放的平稳增长,减少不良贷款,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减少不良贷款,紧紧扭住不良贷款“双下降”不放松。 合理把握贷款投放节奏,审慎经营。即使是资本充足率在8%以上、拨备覆盖率达到监管标准的商业银行,也要注意选择好贷款投向,合理控制贷款投放速度;资本充足率在8%以下、拨备覆盖率低于70%的商业银行,更要严格控制贷款投放速率。在坚持不良贷款比例下降的同时,重点关注不良贷款余额是否下降。 优化贷款结构,大力开拓中间业务,扩大小企业贷款、消费信贷和银团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利用经济资本等强化成本核算,注意调整发展战略和信贷结构,努力防范贷款集中性风险,各银行要继续推动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真正从政策层面落实到经营层面,鼓励金融创新。 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停止与各地政府签订授信合作协议。对银行各类打捆贷款进行整顿和规范;各类银行业机构要遵循审慎经营的原则,对有关贷款的使用实行全过程跟踪和严密监控,对挪用贷款的借款人采取信贷制裁措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