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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商品房可售房源信息将全面公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 15:53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5月25日电 (记者 李慧颖) 福建省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时更新公开、公布可售房源及销售信息,对尚未开通信息系统的地区,要求有关部门每月公示房源信息。

  通知要求,福州、厦门等已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要以房地产信息网为平台,实时更新公开、公布可售房源及销售信息,具体已批准可售楼盘项目还要公开、公布预
售许可证号及内容、批准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实时动态更新的楼盘表,达到公众通过信息网上楼盘表即可查询到在售楼盘的每一套(宗)相关信息及实时销售状态的要求。尚未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于每月5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截至上月末的可售房源情况,

  为规范销售行为,福建省建设厅还要求各地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布楼盘销售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商品房销售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楼盘表形式及时如实公布每套商品房面积、售价及已售或未售的销售状态。

  据悉,福建省建设厅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对未取得预售许可、采取预订或收取订金方式销售楼盘;未按时如实报备、公开商品房预售信息;发布不实价格信息,恶意哄抬

房价;发布不实销售进度、囤积房源、诱骗消费者争购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曝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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