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石玉 发自郑州
日前,河南省召开的进一步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会议显示,356名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登记,入股煤矿资金3461.41万元,已撤出投资2327.41万元。
据通报,焦作市原政法委副书记王建设凭借权力获“干股”,且有受贿、贪污等违纪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伊川县5名涉嫌挪用公款入股煤矿的基层粮食企业负责人均被撤销行政职务、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今年河南省清纠工作的重点地区包括重点产煤地区及煤矿比较集中却无人申报或申报人数与实际情况有明显差异的地区。清纠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及涉及煤矿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昨日,中共焦作市委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王建设1952年出生,籍贯山西,他参股的煤矿是位于焦作市中站区一座熏矿。
据介绍,2004年,该矿的两名矿主找到王建设,希望王建设入“干股”,具体为:熏矿资产估价100万元,王建设拥有10%的股份,享受10%股份的权益。
两名矿主同样也向王提出了要求:协调各种社会关系。
“入股后,该熏矿与其他机构因为一辆价值5万元的铲车发生争执,双方甚至动用了凶器。此事在焦作影响非常大,”该人士强调,“而在此过程中,王建设利用手中职权明显偏袒一方,遂与另一方结怨。”
2006年11月25日,王建设被焦作市纪委“双规”。被“双规”后,王建设最后承认为该熏矿“协调过关系”,但是自己并没有得到任何经济上的利益。
2006年2月下旬,焦作市纪委即处以王建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双开”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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