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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代股民”课堂开学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9:04 每日经济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2006-05-24]

  开篇寄语:

  “第四代股民”大都生于1980年前后,现在也就25-26岁,在1996年大牛市中,还在读高中,2001年从2245点大跌时,他们刚刚大学毕业。“5·19”行情在他们的心中没有留
下激情,五年熊市也没有给他们留下后怕。在本轮行情中,他们成了“新生力量”,这股力量之强大,从登记结算公司上周的周开户数突破23万就可见一斑。他们有幸见证了沪深中国股市掀开崭新的篇章。

  “第四代股民”和勇于试验探路的第一代、一再上当受骗的第二代以及跟着指挥棒转得晕头转向的第三代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的参与既不是为了响应某种号召,也不是单纯投机性的赶潮流,更没有托市造势的动机,而主要是出于对沪深股市产生出来的投资价值的理性认同,同时也是对自身价值充满自信的主动表现。

  “第四代股民”这种前所未有的内在动力,不仅给久旱的股市带来了希望的及时雨,也是增强股市生命力的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他们将融入前三代股民中,是沪深股市的中流砥柱!

  但是,在看到自身优势和潜力的同时,第四代股民也不得不承认:相对而言,他们是股市中最缺乏经验的一代,对证券市场缺乏系统深入的了解,有太多的知识需要学习,更需要学习“大股市”的东西———要具备国际视野。

  即日起,本报将增开“第四代股民课堂”栏目,由浅入深地、系统地向大家介绍股市的相关知识。

  在梦想中找路,在前进中思考,《每日经济新闻》与“第四代股民”一起成长!

  第一课:如何申购新股

  一、内地申购新股必须存够足量资金

  1、申购单位: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2、具体申购时间:申购日(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申购流程:

  第一,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开立好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二,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

  第三,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中国结算公司配合交易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新股。其中,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或小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办理;而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第四,主承销商于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二、香港申购新股可以融资

  1、申购方式:对于认购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散户投资者,可通过白表或黄表两种方式去认购新股,但两者只可选一,不能同时使用白表及黄表去认购。投资者如以个人名义登记获配发实物股份,应使用白表;如希望获配的新股直接存放在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应使用黄表。白表与黄表的主要区别是:由于邮寄实物股票需要时间,白表投资者在收到新股并将新股交给经纪商才能卖出股票,因此有可能来不及在新股上市首日买卖;而黄表中签者则因其获配股份已存于中央结算系统而节省时间,因此不影响上市首日卖出股票。此外,投资者还可用电子渠道申请认购新股。新股发行经常会出现超额认购的情况,因此结果也通常是抽签决定。

  2、相关制度安排:为照顾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少发行人及保荐人会在招股完成后宣布,无论资金大小、中签与否,都保证每一个有效申购账户至少配售1000股的份额,形成一种“人人有份”的惯例。此外,融资安排在一些新股发行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在招股期间,银行及券商会向中小客户提供融资服务,一般是其认购金额的1-9倍,并收取一定的利息。这样,中小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将资金放大2-10倍。这一制度既有利于提高散户中签率,保护散户投资者的利益,也为银行和券商创造了巨大的商机。

  三、风险说明:中了新股不一定赚钱

  由于新股发行在定价方面通常会为二级市场留下一定空间,一般来说,新股上市后的价格要比申购时的价格高,投资者可因此而获利,尤其是行情比较好的情况下。但也不排除有的股票上市后价格反而低于发行价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大市低迷时。于春敏

  摇新股小股民只能“捡漏”

  皮海洲

  《新股申购办法》在5月20日公布,IPO随时会开闸,但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而言,沪深交易所公布的“资金申购新股办法”实在是难言“我爱你”;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来讲,新的资金申购新股政策有方向性的错误。

  任何一个股市,保护中小投资者是管理者的重要使命之一,比如在香港股市。但“资金申购新股办法”没有借鉴香港股市的做法。它所体现的完全是一种对资金的膜拜,是为机构更多地申购新股服务的。

  何出此言?这一点我们从“资金申购新股办法”里并不难找到答案。实际上,在办法里,让笔者倍感震惊的,不是我们的新股申购没有引进香港股市那些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做法,而是新股申购的上限出现了大幅度的放宽。因为按照原先的规定,单一账户申购新股上限规定为当次发行量的千分之一。但在新的申购办法里,沪市新办法将申购上限放宽到当次上网发行总量或9999.9万股,深市则把新股申购的上限定为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万股。因此,新的新股申购办法,给了大机构大资金以更多的优势,中小投资者要中新股只能是碰运气、“捡漏”。

  交易所出台这样的新股申购办法,与最近几年来管理层所奉行的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各项政策是一脉相承的。比如还在询价发行新股的时候,管理层就以“询价对象资格”相许,吸引机构投资者进入股市。当然,作为管理层来说,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决策是没错的。但发展机构投资者不能影响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更不能以牺牲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代价。所以,新股申购办法由于没有借鉴香港股市IPO的相关做法,这已铸成大错。在此基础上,又最大限度地为机构投资者谋利益,这无疑是错上加错了。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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