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中的亚神悖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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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8:36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石玉 发自郑州 曾是河南最大外贸企业的亚神实业集团(下称“亚神集团”)于上世纪90年代向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贷款2150万元。结果,该公司经营不善,无力还款。2000年,中国银行下辖的不良资产处理公司——东方资产公司郑州办事处受让这项债权。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急于变现债权,去年底,将这项本息合计达2329万元的债权以5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个体经营者周海燕。周海燕随即申请法院强制拍卖亚神集团的抵押物。亚神集团的总经理盖明龙也被公布为“老赖”之一。 据悉,亚神集团向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贷款时的抵押物是占地18亩左右的亚神大酒店,其所处地段现在地价已达到150万元/亩。单这18亩地,就价值2700万元。 “亚神集团抵押物的价值,现在至少是5500万元左右。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贱卖债权,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盖明龙说。 盖明龙还表示,亚神集团现有职工1100多人,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统筹、医疗保险等共计5800多万元。而相关法律规定,国企实有资产变卖后,应优先偿还对职工的欠款。 河南中小企业局总经济师陈根成表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变卖债权、周海燕催债的行为都符合或部分符合法律程序,而亚神集团提出优先安置职工,也与政策规定一致,“这就是执行的悖论!”他认为,“执行风暴”这种处理复杂问题的简单方法,有一定的负面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