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审计署和省政府关于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河南省审计厅最近结合审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和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相关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为目的的制度体系。
为加强对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该厅成立了以厅长史宁安为组长、其他厅
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该厅有关处室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一是梳理了审计执法依据。全面、认真查阅了现行的审计、财经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其中包括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明确了审计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行为,分解了执法职权,确定了执法责任等项工作。二是制定了《河南省审计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根据审计行政执法的要求,按照岗位分工,从厅领导到各业务处长、副处长、审计组长、审计人员等,进行了执法责任分解。按照审计监督的基本职能,结合各业务处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业务处的执法监督范围,并对审计执法提出了相应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河南省审计厅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和考核机制。近年来,为了提高审计质量,该厅已经实施了审计业务质量考核,并且每年都根据新的要求和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内容包括执行审计法、审计准则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等。最近,该厅又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对审计业务考核部分进行了修订和进一步的完善,提高了对依法行政的要求,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制度,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四是重申了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该厅于2003年制定了《河南省审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执法中出现过错将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建立了审计质量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审计执法质量的监督检查。
河南省审计厅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对审计行政行为的监督,同时对强化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纠正一些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形成了有效的制约机制。为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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