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商业贿赂在财政系统无容身之地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 15:32 中国财经报 | |||||||||
财政部部署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金人庆部长指出,重点要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等三项工作 夏祖军 本报讯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
金人庆总结了近几年来财政部开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有利于从源头治理腐败的财政工作情况,提出了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强调工作重点是牵头治理全国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同时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产权交易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具体说,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即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等。同时,做好“两个结合”:将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财政改革工作相结合,与财政部门推行政务公开相结合。 金人庆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财政部纪检组长金莲淑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弘力主持。财政部机关各司局及部属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北京市、辽宁省和河南省财政部门在会上分别介绍了各自的贯彻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