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资金申购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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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9:18 金融时报 | |||||||||
日前,沪、深证交所分别发布了关于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办法,根据股权分置改革后国内股票市场基础性制度发生重大变革,市场面临全新的制度环境这一变化,适时对一级市场IPO发行机制作出了相应的调整与安排,取消了实行近4年之久的新股发行市值配售方式,从增加资金供给的角度出发,恢复了资金申购方式。这是对当前完善资本市场发行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将对国内资本市场创新和稳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原来实施的新股发行市值配售制度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在股权分置前提下,为维护流通股股东利益专门设置的股票认购制度。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尤其是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市场环境和运行机制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市值配售制度的基础已不复存在,市值配售方式也已不能适应全流通条件下市场发展的需要。 而新股发行现金申购制度作为一种高效率的股票发行方式,不仅能够使新股发行得到有效保障,降低发行风险,而且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也是国际资本市场新股发行通行的国际惯例。不久以前在香港市场发行的神华能源、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以及正在发售的中国银行等,都采用了国际配售加公开发售现金申购的发行方式。 (未完,全文见《金融时报》2006年5月22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