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商会称绝无意撤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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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5:14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俞佳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草案进行意见征询时,有报道称外商代表以“撤资”相胁,要求修改草案中不利外资的条款。在外商团体中颇具影响的上海美国商会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在华美商提出意见是希望看到中国经济持续繁荣地发展,绝无以“撤资”要挟之意。
上海美国商会政府关系总监郭嘉明(JamesGreen)日前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专访时指出,美国商会高度赞赏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接受劳动合同法草案反馈意见上的开放姿态,“我们是响应人大号召,诚恳地递交了建议。” 至于递交意见后引发的“外商威胁论”,郭嘉明称商会旗下会员公司绝无“撤资”要挟之意。“在华外商是中国社会组成的一部分,我们综合了会员公司的经验提交人大,是为了中国经济长久持续的发展。”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于3月20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在1月内向社会各界寻求意见。4月19日,上海美国商会同在北京的美商会、欧盟商会一起,提交了详细意见。23日,相关的学术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学院召开,会上来自上海跨国企业人力资源协会的代表对草案颇有微辞,甚至扬言外商将“撤资”。 该代表“一言激起千层浪”,将外商对草案的“不满”推向高潮。但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却从市民政局和市社会团体管理局证实,这个在研讨会上大放厥词的“上海跨国企业人力资源协会”未有注册。当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几经周折找到那位发言的代表时,她全盘否认了自己在研讨会上的所言,甚至称协会不存在。 对此,郭嘉明指出:“这样的协会不能代表外商,况且外企的人力资源总监也不具备决定‘撤资’与否的资格。” 此次的草案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但郭嘉明坦言,目前中国劳动用工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不是对劳动者缺乏保护,而是执法力度不够。“这应该主要靠建立完善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力度,落实现有规定来解决。” 郭嘉明不讳言美商会对草案中部分条款的保留意见,“我们的会员认为部分条款不够灵活,而部分则不够细化,对法条解释的界定太模糊。”在美商会42页的意见书中,对劳动派遣用工、竞业限制补偿金等12项大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分析意见。但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仔细阅读后,未发现有威胁“撤资”的相关字眼。 浦栋律师所资深劳动法律师孙志祥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指出,目前的草案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但在征询意见时,雇主的声音却不多”。她表示,“相信人大会综合考虑各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