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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打捆贷款重在规范政府行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4:32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冉学东 发自北京

  市场流动性泛滥,商业银行贷款超速,是目前金融宏观调控中最为棘手的问题,而叫停打捆贷款显然是一个极有针对性的解决之道。

  “叫停打捆贷款重点在规范政府行为。”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研究员邱海洋
博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阐述了他的一些个人观点。邱海洋是较早对银政合作包括“打捆贷款”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的国内学者。

  《第一财经日报》:目前打捆贷款有哪些形式?

  邱海洋:从改革后的历史看,政府在融资方面与企业的合作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一是地方政府及官员帮助企业协调跑贷款额度;二是地方政府出资设立信托公司或者各种信用中心,以财政资金吸引银行资金投给企业;三是地方政府为企业直接贷款作担保(或变相担保);四是一些地方为帮助企业上市,帮助上市公司虚增利润,制造盈利,以便于达到贷款条件;六是地方政府设立各类开发区,将土地批给企业,与企业一起做“开发区”概念,然后企业在地价虚涨、有价无市的情况下,将土地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六是地方政府以财政资金对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财务救助或重整,或以地方财政资源作为担保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帮助地方性金融机构;七是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公司,帮助地方企业贷款等。

  《第一财经日报》:你认为打捆贷款产生的社会背景是什么?

  邱海洋:产生打捆贷款的第一个重要根源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动力,在财政与金融分离、中央税与地方税分离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银行成为不同的利益主体,有了不同的利益追求。商业银行追求自身盈利(至少在形式上这样讲);地方政府则追求地方税收增加,对地方政府的考评体制,地方经济发展不起来,官员就出不了政绩。

  第二是担保资源的稀缺。目前担保法中法定的担保物种类少,主要局限在不动产,动产担保制度薄弱,担保资源不能物尽其用,加大了担保资源的稀缺程度。以地方政府信用作为担保,在客观上为银行和企业提供了担保资源,便利了企业借款和银行放款。在企业因缺少担保物而“借款难”时,企业渴望借助政府信用担保,以获得急需的资金;在银行流动性过剩“放款难”时,银行也希望借助政府信用担保,从而把资金贷出,把负债变成资产。

  《第一财经日报》:打捆贷款如果不及时制止,将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邱海洋:打捆贷款的法律风险很大,目前我国担保法不允许政府机关做担保,在缺少法律规范的情况下,打捆贷款容易导致政府信用的扩张,导致地方政府有很多隐性的负债,也容易导致政府过多地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来。

  如果放开地方政府信用,就必须规范化,在地方政府信用信息无法充分披露、担保能力和责任能力无法评估、地方政府金融行为缺少监督的情况下,容易使贷款规模急剧膨胀,影响金融稳定,而且很容易导致失控,对经济发展产生预料不到的影响。

  《第一财经日报》:你认为应该如何规范地方政府和银行在合作中的关系?

  邱海洋:地方政府有两种身份,一是行政管理者,一个是普通的民事主体,如国外政府可以发行债券,可以借钱,还可以破产,这个破产并非行政职能的完结,而是按照普通的民事主体来破产偿债,对其资产进行公平的分配,这样就很好地区分了政府的两种身份。

  政府主要应当为金融发展提供服务,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例如,地方政府手中掌握大量的关于企业的信用信息,应该将这些信息公之于众,设立一些基础性的平台;地方政府应当促进司法的公正和高效率。当然,地方政府也可以促进金融创新,但是要注意自身的财务风险和责任能力。

  《第一财经日报》:由于打捆贷款金额非常大,叫停打捆贷款其实是对银行、政府和企业影响很大的制度性变革,但是目前如你所说的相关配套制度不会短时间出台,而且打捆贷款确实也对经济发展产生过一定的作用,你认为在叫停后,我们还应该做什么?

  邱海洋:从一定时期来看,银政合作是有利于银行业务拓展的,也有利于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另外从表面看,政府担保要比无担保好,帮助银行化解了风险,帮助企业融资。

  但是不能从出发点是好是坏来看问题,也不能因为个别做法好,而去推广。在没有中性的制度平台的情况下,某些表面看起来的好事一旦推开来,就开始变味道,这叫做合成谬误。因为中央政府站的角度主要是考虑全局和稳健,不在于个案的成功与否,不仅仅着眼于过去,也要对未来行为的预测。

  针对个体的需求,可能会有很多供给方面的回应,有的供给可能是在走计划经济的老路,或者走政企不分的老路,未必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正确的制度供给应当是坚持市场的规则和中性的制度建设,法律应该使更多的资产能成为担保物,使担保资源物尽其用,使企业和银行能够寻找到合法的担保。《物权法》担保物权部分应当在完善动产担保制度方面有一些新的突破。还有应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让企业自己为自己的负债承担责任。另外,要引导企业和银行的行为理性,企业应当有理性的资金需求,银行应当有理性的资产扩张需求,注意防范风险。

  最关键的是要确立一个市场行为规则,明确政府的职能和角色,地方政府为地方经济发展、为企业发展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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