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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企老总开始按绩领酬 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2:58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谭丽莎 成都报道

  记者从成都市国资委获悉:日前该部门已与成都市商业银行等3户企业签订了经营业绩责任书。此举标志着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据悉,本月内,由成都市国资委以出资人身份,将与成都市30户国有企业中的24户
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责任书主要包括企业的年度考核和法人代表的薪酬两个部分。按照《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进行目标管理动态监控,实施经营业绩考核。同时,企业年终成绩与企业负责人的奖惩、任免直接挂钩。

  据介绍,成都市国资委对市属国企负责人进行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与国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后,国资委将结合企业财务运行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对责任书执行情况明显滞后的企业,提出预警和督促。并建立责任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企业负责人每半年向国资委上报一次执行情况。年度结束后,国资委根据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及综合指标完成情况考核打分,共分5个等次。

  而在薪酬管理方面,国企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年薪根据企业承担的资产、效益和经营管理难度,以及上年度成都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实行按月预付、年终结算;绩效年薪按照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级别及分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的三倍;特别奖励则是针对有特殊贡献的企业负责人。

  据了解,2005年,成都市国有企业资产总体质量较差,经营效率偏低,竞争能力不强。成都国有企业

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4.44%,资产负债为70.94%,亏损额达到5.03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的49.46%。随意对外投资、随意担保、不催收应收账款、舍近求远采购、乱办子公司等5类问题成为成都国企的“恶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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