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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斥15亿建廉租房新社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13:34 金羊网-新快报

  张广宁昨深入海珠区调研危破房改造工作时宣布广州斥15亿建廉租房新社区;月租暂定每平方米1元,力争明年底前全部解决全市双特困户住房问题

  新快报记者 张英姿

  继4月29日到越秀区、荔湾区调研后,昨日,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又深入海珠
区调研危破房改造工作。据悉,广州市委、市政府已经研究决定,将双特困户的住房认定标准由目前的人均7平方米以下调整为10平方米以下,并投入15亿元建设新社区,力争2007年底前全部解决全市5643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廉租房月租暂定1元/m2

  在昨日的调研中,张广宁透露,市委、市政府已作出改造旧城区危破房的决策部署,一方面是要改善城市环境面貌,解决制约中心城区发展的环境、交通问题;另一方面更是为了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为此,张广宁要求,要加快新社区建设,为双特困户提供廉租住房。

  据悉,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住房困难标准由目前的人均7平方米以下调整为人均10平方米以下,扩大保障面。主要以实物配租方式,由政府向双特困户提供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暂定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如果双特困户不愿意承租,仍然可以选择租赁住房补贴或租金核减的方式获得政府保障。

  安置标准人均达20m2

  张广宁同时强调,解决双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是一项民心工程,好事必须要办好。凡提供给双特困户的住宅,一定要贯彻“适宜居住”的原则,按标准建设,保证质量。住宅

户型主要以中
小户型
为主,安置标准建筑面积人均要达到20平方米。新社区建设,要与城市发展规划、旧城区危破房改造紧密结合起来。同时,要完善社区文体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建配套设施。要坚持政府主导,从方案制订、征地拆迁到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都要由政府来组织,坚决避免商业利益的介入,保证建设质量。建成后,还要引入以政府为主导、收费合理的
物业管理
服务。

  新社区明年底交付使用

  张广宁要求,明年底,新社区建设就要完工并交付使用。他希望,有关部门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特事特办,对建设涉及的税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为新社区建设开绿灯。

  实行以实物配租为主的方式解决双特困户住房困难,关键是要解决房源问题。市委、市政府已决定投入15亿元,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在金沙洲、同德、棠下、大塘等地区建设新社区,争取2007年底前全部解决双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今后,凡符合双特困户标准,需要实物配租住房的,都纳入新社区统筹安排,统一管理。

  张广宁指出,广州市历年收回的闲置居住用地,要作为新社区建设的重要后备资源。

  亚运会前完成危破房改造

  在昨日的调研中,张广宁还就危破房改造提出要求:注重保护文物古迹和传统人文风貌,通过完善停车、消防、垃圾压缩等公建配套设施,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同时,要加快进度,确保在2010年亚运会前完成全市91.1万平方米危破房改造任务。

  贴心指引

  新的双特困户认定标准: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属于城镇双特困户: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

  (二)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三)无住房及租住私房(不含有赡养关系的借住、租住关系)的家庭(以上合称无房户),以及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的家庭。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目前我市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暂定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租赁住房补贴

  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目前的补贴标准按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23元计算。租金核减

  租金核减是指对现已承租市直管公房和各单位自管公房的双特困户,按照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给予减收住房租金。

  新闻链接

  从1986年开始,广州先后建设了同德、大塘、棠下等解困、安居小区,解决了3万多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惠及十多万人。特别是从1998年开始,广州在全国大中城市率先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和住房困难的双特困户的住房保障工作。到2004年底,政府共投入2.3亿多元,建设了1000多套廉租住房,解决了1041户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300元以下的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2004年以后,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快住房解困步伐,采取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多渠道解决双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到去年底,提前一年全部解决了全市2003年在册的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新增的双特困户也实现了当年发现当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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