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降低上网电价及提高销售电价的行为依法处理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部署开展全国电力价格重点检查,对于电网擅自降低上网电价以及提高销售电价的行为将依法纠正和处理。
据介绍,此次全国电价重点检查5月上旬开始,6月30日结束。检查的重点是:电网企
业不执行国家取消超发电价格政策,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以各种名目和手段压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未严格执行国家分类目录电价,擅自扩大商业电价范围,多计高价电量,少计低价电量,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行为;以及农村各类用电价格不按规定价格执行,不按实际用电量向农民收费,对化肥生产企业用电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优惠价格政策执行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确定部分重点地区、部门和企业进行重点督查。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组成若干检查组,选择部分省(区、市)对有关电力企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通知要求,对检查出来的乱加价、乱收费问题,一经核实,要坚决依法纠正和处理,除责令将多收的款项退还消费者外,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要坚决收缴并进行罚款处理,要选择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要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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