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官员称奖金等是垄断企业高收入主要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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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01:51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郭晋晖 发自北京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14日举行的第三届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表示,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是当前企业分配和薪酬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作为这次论坛的主办者之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副所长杨黎明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独家解析了部分垄断企业工资与效益背离的原因。杨黎明认为,垄断企业收入偏高问题反映出当前国有企业分配秩序的混乱。但他也遗憾地表示,在目前的政策框架下,并没有什么好的途径能有效地缓解这种现状。 杨黎明分析,国有企业的薪酬机制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的,与该企业所在的行业规模、支付能力直接相关。本来工资是应该随着效益升降而升降的,但实际上却出现了工资“能上不能下,能高不能低”的情况。 杨黎明认为,对于大部分国有企业来说,他们不敢突破工资总额管理的办法,但肯定会寻找一些空子,采取合法不合理的手段来提高收入。“比如各类的补助、奖金等是垄断企业职工过高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政府对这部分的管理是很难的。” 垄断企业工资过高并不是一个新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基本上每年都会发文件来规范这种状况,但效果却不明显。杨黎明认为原因在于这些企业是国家直接管理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同样适合于它们的薪酬管理。 谈到将来的改革方向,杨黎明指出要让企业有更大的灵活性,使之既符合市场变化,又要在合理的框架内。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点是,必须抑制这些企业在有支付能力前提下的自己给自己涨工资的“内在冲动”。 同时,杨黎明也坦承,就目前来看,政府在对垄断企业工资的管理上没有什么更好的法子。他建议,从法律法规上来进行规范。比如工资总额的管理办法应该改变,使之更加切合行业的特点、企业经济效益,以及周期性的反复和外部的活动。 其次还应该考虑更多市场的因素,应该参照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使同一城市从事同种工作人员的工资具备基本上可比性。 此外,还应该解决政府主管部门职责的问题。“发改委、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虽然都进行管理,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分工,因此也就没有部门为这件事情负责任。”杨黎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