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庐原广电局长兼职取薪被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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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 10:05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柳伟平 记者李建平 自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施行以来,公务员兼职取酬被明令禁止,但浙江桐庐网通董事长徐忠胜作为一名公 务员,在企业兼职时期,以隐蔽手段获取酬金被县纪委查明,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后,居然还继续留在原先的企业,并名正言顺地领起薪水。这件怪事在桐庐县引起了强烈质疑。
徐忠胜,原桐庐县广电局局长,现为桐庐网通董事长、桐庐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年6月,桐庐县广电局和杭州网通公司合资成立了桐庐网通,徐忠胜出任董事长。之前,县委领导在他的兼职呈批表上明确批示:“兼职不得兼薪”。但徐忠胜隐瞒此事,擅自定下董事和监事的津贴标准,其中董事长为每月3000元。 2003年10月,有人举报徐忠胜以董事长名义拿津贴。县纪检委随即进行调查,其他董事将钱如数返还。 事后,徐忠胜另谋他策,与杭州网通人力资源部签订一个假协议,让杭州网通聘其为顾问,然后他的津贴就开始拐弯抹角,先由桐庐网通汇到杭州网通,再由后者流入他的银行卡,每季度9000元。 2004年底,县纪委根据对徐忠胜涉嫌贪污公款、伪造使用假学历的举报线索,对徐忠胜开展调查。调查结果确认了徐忠胜兼职取酬的事实,并于2005年9月7日发布处理决定,给予徐忠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此处理,社会上议论纷纷。原桐庐县广电局局长周翔认为“所谓组织措施,包括换岗、免职、调离、降职,但现在徐忠胜成了桐庐县的特殊干部,保留公务员身份和正局级职级,在两个营利性企业任职,拿的是企业老总高额工资。其实即便从他现在起不再当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他在离职3年内,也不能到原来的企业任职。可县委关于徐忠胜现任职务采取组织措施的决议,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落实。这让我们非常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