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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作部署整治车辆非法改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 10:0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5月17日讯 记者姚芃 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就在全国继续深入开展车辆非法改装整顿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了适用法律法规、增强办案准确性和权威性的具体要求。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对查办终结的案件实行定期回查和记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查处取缔未经登记的车辆非法改装单位和窝
点。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车辆改装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查处;对已取得营业执照擅自改装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改装的车辆的,以及销售擅自改装的车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查处;对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改装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改装的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移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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