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杂志最新建言:政府稳定房价有三条有效出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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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 10:01 法制日报 | |||||||||
核心提示 把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纳入公共选择程序 要增强商品房市场信息的透明度
要利用土地市场调节房地产供求,加强政府独立与公正性 本报讯 艾文 针对国内一些城市近期房价猛涨之势,有人指责房价非正常上涨是部分地方政府推动所致,更有人认为房价上涨是政府“与民争利”的后果。为此,5月15日最新出版的《财经》杂志特别撰文,建言政府勇于担责,及时纠正在房地产管理中的缺位、错位及越位:把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纳入公共选择程序;要增强商品房市场信息的透明度;要利用土地市场调节房地产供求,保持政府独立与公正性。 房价抬升过快,不仅使得大多数潜在买房者不得不压缩其他消费需求,而且容易引发公众不满。当下稳定房价,缓解社会不满情绪已成为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财经》为政府今后履行稳定房价责任提出了3条具体的建议。 把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纳入公共选择程序。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选址、兴建规格及适用人群,本质上是政府究竟将以多少资源用于买不起商品房的弱势群体的问题。这正是一个公共选择过程,应当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听证会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等程序,寻求一套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法,最终使多数公众能够接受并感到满意。 同时,廉租房还是房地产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廉租房数量和地点选择,可以起到防止房价大起大落的作用。 增强商品房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在中国新生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是一种公共品,政府应当在维护透明度上付诸更大努力。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成熟和规范化,牵涉到诸多配套的制度设施的完备,需假以时日;但有一点目前就可以看得比较清楚,即必须加强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帮助购房者根据较为真实的信息,做出自己正确的判断。首先,政府在土地市场上处于完全垄断的地位,土地规划、供应量、闲置土地存量等等直接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一般性指标,并不易为公众所知,因此,市场信息的透明首先是这些一般性指标的透明化;其次,政府应当利用二级市场的信息优势,加强房地产投资、楼盘销售、房屋空置率、房价变动等信息的披露机制,为公众决策提供一致的、真实可靠的依据。 利用土地市场调节房地产供求,加强政府独立与公正性。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通过一级市场的管理和调控有效地调节土地二级交易市场,保持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的做法比较常见。香港特区在这方面的政策运用上也有先例。因此,内地不少城市也有借鉴此种作法的呼声。然而,这种模式需要以政府的独立、公正和信息透明为基本前提;如若不然,政府可以从高房价拉动的高地价中获得大量财政收入而又不受监督,必然不会真心平抑房价,甚至会对高房价推波助澜。所以在土地市场调节中,政府保持独立与公正性尤为重要。 相关链接 1、中低收入阶层住房保障制度进展不利 2006年4月,建设部通报全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截至2005年底,29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70个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福建、河南、云南、吉林、甘肃、内蒙古等6个省、自治区,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不足50%。 2、政府房产信息发布相互矛盾,公众一头雾水 2006年3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一二月份的房屋销售价格情况,其中北京一二月份房价同比上涨7.3%,而第二天,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等部门对外公布:1至2月,北京市商品住宅预售交易平均价格涨幅为17.3%。在中央电视台对双方的求证采访中,各自都称其统计真实有效,还得在底下再沟通。 3、数字显示: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中获利匪浅 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部一份公报表明:非招投标方式出让的土地为每万公顷149.53亿元,而用招投标方式供给的土地为每万公顷685.3亿元,仅靠供给方式的变化二者相差了4.58倍。其中与城市居民居住相关的住宅建设用地大约全部是用招投标方式获得的。土地成本的增加反映到房价上,假定都按非招投标方式的土地出让价格计算,则全国平均房价会下降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