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一位官员透露,明确各级政府间财权和事权是立法的前提
本报记者 陈黛 发自北京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许宏才在日前的第一届“中国—欧盟区域经济发展研讨会”上透露,财政部正在研究起草《财政转移支付法》,将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责权划分等财政基
本问题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据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财政转移支付法》列为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并已于2005年开始启动了这项工作。但全国人大预算委员会一位人士承认,这部法律的制定难度很大,何时能起草完毕提交人大讨论,还很难说。
在现行的中央转移支付制度下,由于对各地应该得到多少中央转移支付,缺乏明确的核算办法,各地政府对自己能得到多少转移支付也是心中没底,再加上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督缺乏有效措施,致使“跑部前进”现象屡禁不止。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程法光此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随意性较大,人为可操作性也较大,给谁都有理由,也就显示出不规范。”
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办法之一就是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景龙呼吁:“尽早出台《转移支付法》,打造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部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打造透明财政支付体系远非易事。因为,明确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权和事权是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前提。否则,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就会遥遥无期。
具体说来,产生财政转移支付的原因是上下级政府收入和支出需求的不一致,只有明确各级政府的收支、盈余、赤字的具体数额,才能正确进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这要求财权和事权先在各级政府之间得到明确的划分。
目前,财权在中央和省一级之间有明确划分,但在省级以下政府间的财权划分上,各省情况不尽相同。而事权的划分,在实践中却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对各级政府所应承担的事权作出相应的规定。可以说,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让各级政府都满意的方法。
财政部上述官员表示:“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需要靠法来协调,如专门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法。而目前这个财政关系法还不能确立,甚至还没有列入研究计划中,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怎么划分,权利怎么配置,都是个未知数。”
“如果不解决政府间财政关系,《财政转移支付法》就会失去价值。”这位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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