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几天来夜以继日地全面清查,截至目前,我省已在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基本查封包括假药“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内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同时,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也显示,临床上尚未发现因使用“亮菌甲素注射液”造成的不良反应病例。
5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部分患者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
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经初步调查,该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为假药,其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
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和国家局统一部署,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了应急机制,迅速、果断地紧急处置这一问题。一是在第一时间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立即停止购进、销售和使用标识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二是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在全省范围内联动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标识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就地实施查封、扣押等紧急控制措施。三是加强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搜集我省可能由此导致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四是对我省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生产和制剂配制中使用药用辅料“丙二醇”的情况展开全面清查。清查结果显示,在我省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中,未发现使用可疑“丙二醇”的情况。
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各级医疗机构,一旦发现有关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以及该公司生产的其他药品的新情况,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25-83273687(白天),83273610(夜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要求,全省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一定要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药用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把关,加强对药用原辅材料供货商法定资质和产品质量及管理的审核。(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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