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对照上级要求和有关安全法规,对集团公司现有安全生产制度认真对照完善,并作为检查和考试的重点。
二是严格落实矿长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矿矿长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上,对于非煤项目和其它工作,除需要矿长进行决策外,不允许亲自参与调研。
三是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今后凡是0.8米以下的煤层推广使用螺旋钻采煤机,0.8米以上的使用薄煤层综采设备,能采用自动化的坚决不用人,对工作面、迎头限定现场施工人数,实行“限员挂牌”制度。
四是实行安全责任津贴,按照以岗定薪、以责定量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津贴,加大安全风险抵押力度,实现奖励与责任挂钩。
五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推行隐患排查整改市场化。制造隐患付出代价,发现隐患有奖励,解决隐患有报酬。凡单位一个季度内出现两次重大隐患的,对矿长给予免职。
六是明确管理人员下井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从董事长、总经理到矿长直至区队管理人员,重新明确每月下井指标,并严格考核。
七是逐步推行四六制作业。从五月一日开始,全矿区井下生产由三八制逐步改为四六制,三班生产,夜班检修,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八是搞好安全包保,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公司班子成员分别牵头包保一对矿井的安全工作,选择试点单位开展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工作,时机成熟面向全矿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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