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华强调水凝胶产品安全性 打算提起行政复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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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07:19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长春5月13日电 (记者 彭冰) 4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收回已经销售的全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产品,并对收回和库存的产品进行销毁。对于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打击。 5月12日,吉林富华法律事务部主任喻均田告诉记者,富华肯定要提起行政复议。公司已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了书面材料,以表达不同意见。不排除将来可能采用行政诉讼的方式。
“国家药监局的处罚,显然依据不足,这是一起错案。”喻均田表示,药监局依据的183例不良反应事件,“能确定是使用了奥美定的,不超过5例”。 “(183例不良反应事件)用的是不是奥美定?手术是不是经我公司培训合格的医生做的?是不是在正规医院做的?从这5年看,市场上这样的事情很多,仅我们收集到的假冒产品,就在17种以上。反映给药监局后,也没见该局采取过有力措施。”喻均田强调,“奥美定产品本身是无毒的、安全的。出现问题,是市场管理的问题。”“药监局用语‘不能保证上市使用中的安全性’,但市场混乱,是药监局的失职。药监局才是监管市场的主体,他不能把自身的职责转到厂家身上。” “你(药监局)能化验出奥美定的理化指标超标吗?能拿出证据证明,材料在体内分解了,产生了有毒物体吗?”喻均田说:“如果药监局确有科学证据证实产品不安全,那做出停止奥美定生产与销售的决定,也算有道理。但药监局没有拿出这些数据来。” 关于对国家药监局4月30日决定的行政复议日期将待有关部门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