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油企面临退市 商务部欲调低成品油批发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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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 12:12 中国产经新闻 | |||||||||
CIEN记者朱力报道 对于民营油企的政策性“逼宫”,一家广东民营油企的总经理王康说:“自商务部抬高成品油批发门槛以来,民营油企受尽煎熬。” 继国土资源部历史性地为各路投资者制定石油开采环节的准入标准之后,商务部正在
看似开放实际进不去 2005年6月,商务部颁布了《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成品油批发企业的准入条件规定更加苛刻。其中,第四条规定要取得成品油批发资格,必须要“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起,在中国境内从事两年以上成品油零售业务,全资或控股的4000立方米成品油油库,并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的标准。 据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石油业商会统计,由于历史原因,全国八成以上的民营石油批发企业达不到规范中的这一规定。意见稿的高门槛设限将限制民营企业的发展。如果意见稿得以通过,全国2000多家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所剩无几。 而自这道“门槛”公布后,石油商会已经接到来自全国上百家石油企业的“情绪”意见。“我们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把我们的意见形成正式的函上呈商务部。”石油商会的一位负责人说。 而众多的民营批发油企都没有为达到30个加油站而采取行动,而是普遍采取了坐观其变的态度。 一位石油批发企业经理认为,这种现象被称为“玻璃门”现象,看似开放,实际上进不去。 征求意见稿有很多不合理之处,批发是批发,零售是零售,没有道理要批发商建30个加油站。 “征求意见稿,使民营油商再次感到窒息。如果纯粹是为了达到征求意见稿30个加油站的要求,我们不会增加加油站,这样没意义,不好的加油站只会给企业带来亏损。”厦门海澳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林说。 商务部酝酿降低门槛 4月12日,商务部商改司秘密召集11家民营油企代表进京开会,推出了一份新的征求意见稿供小范围讨论。据河北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会长齐放介绍,因为事关敏感,这次会议只做小范围的内部讨论,会议内容和参会企业名单都被严格保密。但新的征求意见稿将进入成品油批发环节的最低门槛进行了降低。 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新的意见稿将“原意见稿”中的要求“拥有30座以上的加油站”下降到“10座以上”。 “实质上是降低了门槛。”北京异构石油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陈薇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因为一个普通的成品油批发企业,要建有自有运输专线、油库和加油站,1000万的注册资金一般是不够的。而1万立方米的油库容积只是行业的平均水平。所以实质上这两条标准并没有提高。只是法规更加合理化。” 今年的12月份,国内的成品油批发市场将对外资开放。但对于新进入者而言,隐性的门槛仍在,因为要在指定的时间里新建起10家加油站也是相对困难的。加油站建设的布点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划。 齐放介绍,民营油企对新征求意见稿仍然是“一片反对,非常不满”,认为这与上一次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不但没有实质性变化,反而在部分条款上有所提高。新的意见稿中将油库容积和注册资金分别提高到1万立方米和3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