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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市出新规 开发商囤房将受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22:1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按照监管举措要求,只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存在52种违规行为之一的,比如开发企业发布与交易管理网公示信息不同的销售进度;或者预销售商品房时不实行网上认购、网上签约;或者以内部认购、选号、协议等方式私下签订协议等,北京市建委将对其项目的预售许可、抵押登记和网上签约手续暂停办理直至该企业完成整改后方可解除限制,此外对企业违规行为还要进行公示。同时,北京市建委还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公示全市全部合法预销售项目的区域、总量、楼盘、成交价格等情况以及每套房屋的销售状态,
其信息与政府签约管理系统即时联接,每日更新。购房者可以登陆网站查询最新、真实、准确的房源信息。同时,交易网还开设了“违规销售行为举报”专栏,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中原地产副总经理 李文杰说:“对开发商拿到预售许可证后留着不卖,或者没有卖出的却告诉购房人已经卖出,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受到处罚。”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北京市商品住宅供不应求、

房价爆涨的情况,不少人指出,北京的商品房市场并非“无房可买”,其中,不排除有开发商在大量房子未售出的情况下,故意制造出房子卖空的假象,骗取消费者购买。

  新闻链接:国土资源部严打房产商囤地

  近期,全国房价普遍出现上涨,在这种背景下,一些不良开发商开始囤地、囤房,以图哄抬房价,坐享收益。为打击开发商的囤地行为,最近,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了补充,按照新合同条款,未能按期竣工的开发商将被要求支付违约金。

  通知对 对土地闲置作出更加明确、细化的约定:开发商作为土地受让人,即便按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的房产项目的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均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开发商征收土地闲置费———迫使开发商回吐被大量囤积的土地,缓解楼市供应。

  记者通过采访发现,正是一些开发商的囤地手法,直接影响了市场供需平衡,影响了购房人的消费心理。   

  据北京市国土局的工作人员介绍,2002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共供应土地4559公顷;2003年共供应6438公顷,到2004年,更是达到了创纪录的9498公顷。按预期这部分土地应在2005年、2006有一定的释放缓解房价。

  但意外出现了,2005年和2006年初,北京市场出现的新盘数量要小于预期,2004年大量释放的土地并没有全面转化为最终的房屋产品。有的开发商预测到了市场未来的涨势,故意减缓项目的建设进度,等房价上涨一段时间后才竣工销售。

  可以说,新政策的针对性出台体现了政府多种手段调控

房地产市场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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