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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低工资标准年内将上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15:3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年内,成都有望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昨日,针对备受关注的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偏低引发的争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省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年内将有所调整。届时,根据近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情况,成都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上调。据悉,目前成都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五城区及高新区每月450元,其他区(市)县分别为每月400元、340元。

  成都最低工资标准处全国中等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昨日介绍,目前成都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4年四川省标准中的最高标准,在全国同等城市中处于中等水平。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为每月450元(每日21.51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4.90元;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都江堰、双流、郫县、彭州、新津为每月400元(每日19.12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4.30元;蒲江、金堂、崇州、大邑、邛崃为每月340元(每日16.2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3.70元。

  据悉,2004年出台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第一档每月280元(每日13.38元);第二档每月340元(每日16.25元);第三档每月400元(每日19.12元);第四档每月450元(每日21.51元)。

  成都年内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际通行办法,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但目前国内主要采取的是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即根据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或者以贫困户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得出。”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是否采取月平均工资40%—60%确定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尚未接到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则表示,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最低工资规定〉的意见》,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年度调整时间一般在7月1日以前,因此成都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望在今年年内得到调整。

  低于最低标准可申请1-5倍赔偿

  昨日,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提醒劳动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

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应该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在试用或见习期间,单位支付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如果所支付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要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根据情节,要求其按所欠工资的1-5倍支付赔偿金。 记者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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