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毕征 实习生王瑞 通讯员穗法宣)昨日上午,历任广州重型机器厂副厂长、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标致汽车公司总经理的李跃进因被控截留公款用于个人炒股、侵吞公司炒股收益,共计贪污公款220万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受审。
借主管财务便利侵吞公款
据指控,现年47岁的李
跃进于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担任广州重型机器厂副厂长、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财务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同案人张士霖、周德福(均另案处理)在管理公司公款进行股票交易的过程中,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08万余元及“四川峨铁”股票10.3万股,其中李跃进分得人民币690198元及“四川峨铁”股票10.3万股。后李将上述股票抛售,获利人民币64.5万元,据为己有。
此外,李跃进于1997年5月至1998年5月,在被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委派到广州标致汽车公司任总经理期间,伙同同案人吴满锦、陈伟文、万玉贞、张诚沾(均另案处理)共同侵吞利用公司工资基金炒股所得的收益人民币48万元。
庭上称旁听人员为“来宾”
昨日庭上,李跃进对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却出现了较为戏剧性的一幕——李的一番陈词让在座的部分旁听人员“忍俊不禁”:
“尊敬的审判长、公诉人,亲爱的各位来宾:大家好……贪污,我是不会的,我不会去冲‘高压线’……我曾带领3家财政有严重问题的国有企业走出困境,曾用广重的500万元炒股为国家赚了1500万元……我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我要把特长贡献给社会。”
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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