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严查管理层受让 剑指产权交易商业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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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13:25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面对产权交易中的商业贿赂,国资委手起刀落。5月10日上午,国资委网站公布了《治理产权交易中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全文,继保监会、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之后,向产权交易环节中的商业贿赂开刀,要求严查管理层受让情况。 国资委严查国企管理层受让
今年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的反腐重点。此后,反商业贿赂之风席卷22个部委。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被确定为重点治理的对象。此次国资委瞄准的,正是六大领域中的产权交易商业贿赂。 国资委要求,从今年4月初至9月底,中央企业将用半年的时间,对产权交易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从进场交易到转让过程都在检查要求范围内,管理层受让情况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更是检查的重点之一。 国资委表示,对于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产权交易市场 同时,在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国资委也着重强调,要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国资委表示,即将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部分条款作具体规定,对协议转让的范围和批准权限进行严格限定;完善对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的各项监管制度。国资委还要求,中央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与此同时,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推进建立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在2006年对北京、上海、天津三家产权交易机构实现联网的基础上,实现与各地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的联网工作,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情况实施动态监测。(程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