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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办事处不需工商登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10:4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 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近日下发的一份意见明确,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办事机构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

  根据该意见,有关公司登记机关不再办理外商投资的公司办事机构登记注册的意见较受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有关人士表示,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办事机构的设立,执行意见只是明确,设立办事机构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这实际上更便于外资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
要设立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原有的办事机构只要不从事经营活动,还可以继续存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成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公司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其监管,防止一些公司打着办事机构的旗号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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