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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法起草工作组组长:反洗钱法起草两难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12: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8日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反洗钱法草案,4月25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此法的制定,标志着中国将严防洗钱行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积极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

  据检察日报报道,4月28日下午,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法案室主任、反洗钱法起草工作组组长、北京大学特聘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俞光远先生做客正义网,与网友就
中国反洗钱立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俞光远介绍称,在研究起草《反洗钱法》当中,有不少难点问题。一个就是怎么建立健全一个反洗钱的工作协调机制。因为反洗钱涉及到许多部门,是一项很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协调配合。这些部门既要明确职责分工,又要互相合作、互相协调,形成严密的反洗钱网络,使犯罪分子无处可逃,以充分发挥反洗钱的合力。

  但如何科学划分职责分工,如何协调不同意见,是个比较大的难题。我们只能尽量照顾目前现有的做法,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并与这些部门反复研究磋商,在顾全大局的情况下,尽量考虑各方的合理意见。

  俞光远说,还有一个难点是对洗钱的科学界定。如果洗钱概念本身界定不清楚,反洗钱的目标对象就不可能清楚,因此如何科学界定洗钱是反洗钱立法的一个核心问题。反洗钱首先反对洗钱犯罪本身,即清洗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有了上游犯罪和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才有下游的清洗行为。因而在科学界定洗钱时,必须合理确定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

  反洗钱法所说的洗钱,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掩盖、隐瞒走私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性质和来源,使其表面合法化的行为。目前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都要求,将所有的洗钱行为作为犯罪行为来打击,而不区分哪些是违法、违纪的行为,哪些是犯罪的行为。(尚晓宇 孟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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