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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 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义不容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09:12 金融时报

  本报讯记者齐闻朝报道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近日在出席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时指出,参与平安建设是保险业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发挥自身的体制机制优势、网点优势和技术优势,保险业在平安建设中大有作为。为此,保险业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探索保险业发展与平安建设的结合点,更好地发挥保险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

  吴定富指出,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
,担负着“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与平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具有内在一致性。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是保险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必然要求。首先,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是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功能,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体系,有助于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发挥保险业风险管理的专长,可以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其次,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有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需要;有助于促进城乡就业,减轻政府压力;有助于加强社会管理,缓解社会矛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作用。第三,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通过发展农业和农村保险,可以提高农业和农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通过为广大农民提供养老和医疗保险,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险保障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保障。

  吴定富强调,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是大势所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加强社会管理的必然选择。参与平安建设,保险业可以在三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发挥保险的防灾减灾作用,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生产平安。近年来,面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保险业努力发挥专业优势,指导督促投保企业排查风险隐患,完善防灾防损设施,帮助企业针对重大风险隐患进行专项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发挥保险的灾后补偿作用,帮助企业恢复灾后再生产。在一些特大意外和灾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中,保险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国家灾害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保险业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可以帮助人们有效规避生活中的各种风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生活平安。将保险业发展与加强社会治安共同筹划,有利于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机制。吴定富介绍说,2003年山东聊城在农村推行契约式保险联防,在社区实施治安保险,较好地解决了试点社区和村庄群防群治的经费问题,调动了当地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减少了治安案件的发生。事实表明,建立商业保险参与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必然选择,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参加商业养老、

医疗保险,有利于减轻企业压力和政府负担,使人们有能力从容应对养老和疾病带来的风险。截至2005年底,保险业积累养老和医疗准备金1.2万亿元,是全国社保基金积累总额的6倍,仅2005年,保险业就为2.5亿人次提供了商业健康保险,为人民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和促进社会稳定,对社会平安起到明显推动作用。吴定富指出,通过发展责任保险,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用市场化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保险是运用市场机制进行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可以在平安建设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上海保险业和上海市公安局建立了保险与治安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平台,将机动车辆保险费率与驾驶员道路交通违规违章行为挂钩,
交通事故
、交通违法和交通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保险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可以在平安建设中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2003年抗击非典斗争中,保险业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及时开发“非典”险种,向313例“非典”患者赔付500多万元,向医护人员捐赠保险保额2亿多元,增强了全社会战胜“非典”的信心。

  吴定富要求,保险业要进一步参与平安建设,把参与平安建设作为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重要举措。在参与平安建设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努力为平安建设提供高水平、专业化、可持续的保险服务。同时要提高参与平安建设的服务能力,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养老、健康、责任保险和“三农”保险;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对灾害事故等风险因素演变规律的研究,提升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和化解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针对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协同政府工作机制。建立参与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抓紧贯彻落实与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的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责任制,将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作为对保监局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与各级综合治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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