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五大不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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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 22: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6日电 (记者 李薇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表示,尽管在刚刚过去的“十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迅速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我们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总体状况还存在着与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以及与面临的国际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不够到位,与法律法规不够配套;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散,管理水平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企业掌握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不高,缺乏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专门人才; ——拥有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偏少、质量偏低; ——各级领导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不强。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重要发展期。”田力普指出,我们应该认清形势,明确目标,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为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不懈努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