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锋磊
《中国经营报》:你对郑州市用这种“蚂蚁啃骨头”的方式来进行新农村建设怎样看?
张晓山:新农村试点应该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要更多地从当地条件差的地方开始
,这种试点搞成功后会更具示范意义。如果搞的试点远远脱离当地一般水平、脱离当地的实际情况,其他地方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
《中国经营报》:目前企业与贫困村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的模式,对我们进行新农村建设有没有普遍性意义?
张晓山:正规的扶贫途径当然是国家通过国务院扶贫办输送扶贫资金和项目以及转移支付的方式来做,但这种方式的局限性在于一方面国家财政能力有限,不可能解决很多困难,另一方面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实际上,目前我国对贫困村的帮扶是多种形式的。除了企业进行的帮扶,还有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帮扶、某些地方的局委机关对当地某个村的帮扶等等,这些帮扶都是各个部门或个人把自己掌握的资源通过某种形式输送给贫困地区。然而这些扶贫措施本身不是制度性的,还需要国家扶贫的大的战略来做后盾,因为毕竟一些部门和企业的帮扶途径不一样,只能有部分村或地区享受得到。所以我们不能把希望完全寄托在这种形式上,它只能是补充。政府通过有步骤的、有整体规划的措施进行扶贫才是主流。
《中国经营报》:对于郑州市搞的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出现的问题国家如何解决?
张晓山:现在国家正在起草制订《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法》,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出台,这个法律出台后,这些农民合作社就有了法律地位,成了法人。同时该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对合作社的相应扶持条款。另外,建立合作社不是政府干预和下指标来搞的事,但要对合作社提供一个合理的发展环境,包括解决信息闭塞、市场渠道问题等等。
《中国经营报》:你是否同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以及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唯一途径这种说法?
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进入市场的一种有效途径,有助于培育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唯一途径。实际上,在国外一些国家如丹麦、荷兰农民合作社虽然非常发达,但其组织和形式仍然是多元化的。
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于一个发育的起步阶段,规模较小,组织还不够健全,经济实力还较弱。因此,虽然我们鼓励和倡导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是我们也认为在农民进入市场过程中,可以发展多元化的组织和多种形式的制度安排,包括“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各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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