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破体制之困:从区划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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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 11:12 财经时报 | |||||||||
□ 本报记者 郭威 4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滨海新区进行综合改革配套试点,滨海新区成为继浦东之后的第二个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 但和浦东相比,滨海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似乎先天不足,这让滨海新区深感困扰。
到目前为止,滨海新区的最高管理机构——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仍然只是天津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协调其区域内的天津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三个功能区,以及塘沽区、 汉沽区、大港区三个行政区,还包括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 体制之困 “也只能是协调,滨海新区范围内的五个行政区和三个功能区,行政级别都一样,但滨海新区管委会却恰恰不是行政机构,难免会出现各自为政的情况。”南开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季任钧对此颇为感慨,“塘沽区、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三区交接,但过去修路的时候都只修到自己门口,导致道路无法衔接,交通极其不便。保税区的货物运输都有困难,最后还得是市里出面协调解决。” 根据2002年颁布实施的《天津滨海新区管理条例》,滨海新区内各区人民政府、各功能经济区管理机构,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各自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接受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对经济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 而没有被赋予任何行政职能的滨海新区管委会,只有30多名工作人员,“协调”这2270平方公里土地上的经济建设,多少有点力不从心。 “有形的和无形的墙一定要拆除,拆掉之后我们才能获得更快的发展。”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皮黔生如是说。 这些墙正在被拆除。现在,天津市人大正在着手修改2002年版的《天津滨海新区管理条例》。修改后的《条例》,将从立法上整合各个区资源,赋予滨海新区管委会更多的行政职能。 三套方案 在接受《财经时报》记者采访时,季任钧透露,关于滨海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三套方案。 第一套方案是行政区划维持现状,在此基础上加强滨海新区管委会的管理、协调职能。 “这是最保守的方案,好处是改革阻力小。”季任钧说,“滨海新区现任管委会主任皮黔生,同时也是天津市常委,协调好各个区并不难,但这不是长久之计。” 第二套方案是将滨海新区升格为副市级,下设现有行政区和功能区。这样在行政级别上就理顺了,便于滨海新区管委会行使职能。但因涉及行政机构变制,需国家批准,不可能一蹴而就。 最后一种方案是将滨海新区所辖行政区撤销,直接并入滨海新区。这种方案在行政上最为精简也最为高效,但因为涉及富余官员的善后安排,阻力也最大。 外部压力 “虽然最终方案还没有确定,但改革是一定的。”季任钧认为,这不仅仅是滨海新区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环渤海地区区域经济合作的需要。 4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于提升京津冀乃至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这对滨海新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外至少要作为一个整体,和北京、河北、山东、辽宁等地协调合作。” 深圳的一位官员就曾经表示,滨海新区由于牵涉到数个功能区和行政区的协调,组织架构方面将耗费不少精力。和滨海新区相比,深圳的优势在于体制。 “滨海新区的目标是成为中国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的国际航运中心和现代国际物流中心,这需要‘硬件’,也需要‘软件’。但现在,一个项目有时要涉及几个区,几个区还都要批,既费时又费力。” 季任钧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