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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工商挑战潜规则 导游拿提成视作商业贿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19:16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4月29日电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 广东省工商局近日通报的2004年以来十大商业贿赂案中,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商业行贿销售深海鱼油胶囊案”赫然在目。此举意味着工商部门开始对旅游行业“潜规则”进行打击。

  2005年11月7日,珠海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从2005年11月1日至6日,当事人向旅行社带来的游客共销售鱼油产品24.5万元
,向20家旅行社支付“停车费”1.5万元,“人头费”1.9374万元,“提成”5.712万元,当事人从中获得违法所得80214.54元。

  广东省工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构成商业行贿,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10万元的处罚。

  报道称,广东今年将专门针对旅游业的相关现象开展整治行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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