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等成为外汇流入监测和管理重点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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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11:4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 张旭东) 记者29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为加强对外汇流入的监测和管理,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重点监测房地产领域、个人外汇交易领域、跨境关联交易和离岸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严格控制投机资金。 在最新公布的200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中,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将加强对外汇流入的监测和管理,研究运用经济手段调控银行超短期外债指标借款行为。全面推广外汇违法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要提高外汇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跨境资本流动和国际收支监测预警建设。完善高频债务监测预警和市场预期调查系统,逐步建立或有负债和境外债权的管理和统计监测体系。 在拓宽资金流出渠道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称,要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融资支持,取消境外投资用汇额度限制,允许境外投资前期费用先行汇出。稳妥开辟对外金融投资新渠道,引导境内机构和个人外汇资金有序进入境外资本市场。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支持国内资本市场发展。(完) |